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440307201688301 
工 程 名 称:龙岗区福安学校室外及图书馆维修改造工程设计(小型工程) 
工 程 地 点:龙岗区福安学校 
公告及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0月09日09:00时 至 2016年10月09日17:3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定 标 方 法:抽签定标法 
抽签定标时间:2016年10月10日10:00时 
抽 签 地 址:招标大厅(4) 
本次招标中标价:21.5400万元 
本次招标下浮率:10.0000 % 
资 金 来 源:政府100.0000% 
工 程 概 况:本工程拟对龙岗区福安学校室外及图书馆维修改造工程设计 。 
招 标 内 容: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后续服务跟踪等以及按国家有关报告编制和设计规程规范的要求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工作。 
结 算 原 则: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中规定的计费方法计取,下浮率为10%,最终以审计部门审计为准,且合同价低于50万元 
本工程采用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承包商预选库组别要求:设计类建筑工程组 
定标方法:招标人在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 设计类建筑工程组 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 
招 标 人:深圳市龙岗区福安学校 
联 系 人:张汉 
联 系 电 话:2896939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鹏飞 
联 系 电 话:0755-28905308 
本项目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的;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其他有关要求: 
1.招标公告期间,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放弃参与资格的,应在招标公告结束前书面传真告知招标人,招标人应及时予以确认; 
2.招标人抽签定标时,投标人可按公告时间前往抽签定标地点参与监督抽签过程,未前往的视同认可抽签结果,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异议;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除按有关规定取消中标资格外,将视情节严重,暂停其参加投标资格直至清出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名录。 
附件